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取酬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应当以贷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基本介绍:
工资制度是为了计量劳动消耗、计算劳动报酬和进行工资管理而建立的一系列原则和办法的总称。也是指在工资分配上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具体包括: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工资政策规定的有关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工资形式、转正定级、升级、工资支付等项办法。亦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制度的统称。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是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体现职工工资分配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相联系,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制定的劳动报酬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