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遗嘱和变更遗嘱的效力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3-05-16 10:37: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遗嘱,是从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同时又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在遗嘱没有生效之前,遗嘱人如果认为所立遗嘱没有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或者后来改变了原来的真实意思,就应当允许撤销或变更。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所谓遗嘱的撤销,就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比如,遗嘱人故意把所立遗嘱销毁。所谓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效力。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明示撤销、变更遗嘱,必须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比如,以自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形式的遗嘱时,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撤销、变更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撤销或变更不发生效力。

  关于推定撤销或变更遗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继承法》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的遗嘱被撤销或变更了。当然,最后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变更或撤销以前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最后所立遗嘱不合法,则要对以前所立遗嘱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其中有公证遗嘱,应依最后的公证遗嘱处理遗产;如无公证遗嘱,则应依其中时间最后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处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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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能撤销公正遗嘱的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新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我想在死之前立一份遗嘱,但是我想咨询一下遗嘱会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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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不生效
需明确订立遗嘱的形式才能确定是否有效,遗嘱有口头、见证、自书、公证等形式,为确保遗嘱效力建议最好聘请律师协助办理。
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效力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不一定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法律效力更高。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什么情况下立的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效力大小,请问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这两种遗嘱哪个法律效力更大?
理论上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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