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已经基本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只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等到退休时可以领取一笔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个人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总会因为经济、工作等原因断交,那么,个人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个人在购买养老保险过程中若出现某种原因的断交,可以通过补缴来续接保险,一般在当地社保局办理,若持续时间比较长者,则需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个人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国家规定今年补缴可以免欠费部分的滞纳金。可以到你当地的社会保障局去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下:
第十九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保险费满十五年的,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第二十一条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其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照前款规定发给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实施之日起,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所以,很明确地是,养老保险断交后是可以补缴的,只要补缴达到年限,在退休后即可办理,并领取养老金,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