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死后受托人应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3-05-16 10:31: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委托人死亡的,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信任为基础,为人格专属的法律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互相的信任还是未知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委托合同可以终止。

  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即使有死亡、破产及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发生,委托关系仍不消灭,有此约定的,当然依照其约定。例如,委托律师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团委托人死亡而停止代理诉讼。

  当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受了委托事务为止。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受托人仍可以向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请求报酬。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来,如果受托人不继续处理其事务,势必使委托人的继承人发生损害。受托人应继续处理至委托人的继承人能够接受时为止。

  依《合同法》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履行继续处理义务的前提是在“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致使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条件下,受托人承担继续处理义务。

  如果是因为双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使委托合同终止的,不适用本条规定。若合同终止不会有损害委托人利益之危险的,也不适用本条规定。所谓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形,指委托合同终止后,若受托人立即停止对委托事务的处理,则将使委托人所有的或其身前所有的(在委托人死亡的情形)权益受损。

  受托人的继续处理义务属于原委托合同义务的继续。因此,受托人就对委托事务的继续处理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委托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依据原委托合同要求受托人报告和转移财产的权利,受托人也应承担本法第406条规定的注意义务。

  依《合同法》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直到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过失迟延承受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在应当由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时终止其承担的继续处理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是买保险方我属于委托人还是受托人
你好,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区别: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
如为本人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则本人为委托人,其他人为受托人
委托书上委托人和受托人都要签字吗
如果是公司对外授权某人或是某个机构代为处理公司事务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的公章,才能生效。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受托人和委托人和被委托人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区别如下: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两者因双方之间订立委托合同而发生关系的委托与被委托法律关系
如果我委托别人我应该是委托人还是被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两者因双方之间订立委托合同而发生关系的委托与被委托法律关系。 一般被委托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委托人则无此要求。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一般委托人是雇佣者,被委托者是被雇佣者。被委托人符合委托要求办理的结果,无论事情发展如何,最终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被委托人的责任是按委托人要求的内容、方式进行办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
受托人不在,委托人可以直接办理委托书吗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由此,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但如事后经委托人追认的,转委托有效,转委托人执行委托事务的行为仍由委托人来承担法律责任。
请问委托人能委托受托人领取银行存款吗?
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可以是同一人。《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委托人与受托人,保险的委托人和受托人指的是谁?
通俗的讲,委托人是授权给别人,请别人帮自己办事,受托人是被授权者,帮别人办事,您按照这个关系去对应。
请问结算余额是基于大写还是小写
这个要结合转账记录才能判断
合同问题咨询一下
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应注意明确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即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合同订立和履约时间、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及合同形式; 2、应当注意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即是否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和真实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中序号排列写错了怎么办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的处理办法: 1、一般是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 2、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 3、如果不是格式合同双方尽量协商看能否达成补充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商培训机构签合同了学费退不回来了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培训机构不退相关费用的,一般是民事纠纷,报警是没有用的,要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如果涉及到诈骗等行为的,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
对了,我还签合同了,没事吧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知悉合同内容后作出了确认程序的。合同就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