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职业病维权注意要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但限于目前的条件,许多农民工就业环境恶劣,不少职业病患者或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或不知如何进行职业病鉴定,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民工职业病维权注意哪些?
1、进行职业病鉴定应准备的材料。农民工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要求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主要包括:(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2、进行职业病鉴定的医院。农民工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进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应由农民工向当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提供鉴定所需的前述材料。
4、职业病鉴定后的维权。农民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农民工被认定为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农民工维权主要有哪些途径?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5) 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职业病相关制度漏洞亟待填补,农民工无奈的个人被迫自救,要尽快变成具有制度性保障的依法“他救”。目前,当务之急就是要对关涉职业病的行业、工种和从业人数进行摸底,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操作性强的职业病防护、鉴定、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