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更新时间:2018-06-28 14:40: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根据《仲裁法》第70条和第71条的规定,有关当事人提出证明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根据情况分别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l款的规定所说的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况是: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只进行程序上的审查,而不进行实体上的审查,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审查。同时也规定了有关当事人只能就程序问题提出质疑,而不能要求法院对裁决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保证了涉外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另外,根据《仲裁法》第65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的精神,人民法院认定涉外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裁定撤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情形: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等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
那么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对当事人的申请以及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在一般的情况下,是需要开庭进行审理的。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交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
不一定,主要看你是以什麽理由申请不予执行。即,对已经生效的仲裁你既可以申请撤销仲裁从而否定仲裁结果;同时也可以通过执行异议等来达到不执行的效果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
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审查权而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限写明是三十天,可过了六十天为什么被申请人向中院申请撤销仲
这个起算时间是从被申请人收到裁决书后开始计算,如果确定被申请人超过期限申请撤销 的,那么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申请撤销,还可以重新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吗?
不好意思,需要看到您的材料才知道,另外您如果请了代理人,可以咨询您的代理人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判规则
你好,得符合可以撤销的法定事由才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你好我想问:劳动仲裁裁决已作出最终判决。另一方是否有上述权利?如果另一方具有上述权利,是否意味着劳动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劳动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公司解雇,劳动仲裁偏向公司
劳动仲裁在于解决劳动争议,如劳动合同争议、开除、除名、辞退、工资等争议。
我想问一下劳动仲裁问题 现在公司想和我解约 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仲裁申请书,然后提交证据资料。
劳动仲裁后老板不履行义务,需要自己去立案么?
您好,您是单位还是个人呢?我们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