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指南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2: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所谓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持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家庭成员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向政府提出低保救助申请。

  怎样办理低保申请?

  答: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流程: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特殊人员身份证明(如残疾人需残疾证复印件)等材料。经村、社区(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员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低保对象中持有残疾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单独施保,按低保标准的最高救助额进行救助。

  低保对象除了基本的救助外,还有什么救助内容?

  答: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除了每月的生活救助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救助政策,如子女助学救助、住房救助、助医救助。通过这一系列的救助改善和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哪些人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答:持有本市常住户籍的下列人员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

  2、农村“三老”人员;

  3、城乡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

  4、享受重残低收入补助金(持有宁波市重残残疾人救助证)的残疾人员;

  5、患重大疾病患者,即家庭人员收入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居民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60%的农村居民,因患重大疾病一次性或全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当地上一年人居均收入3倍及以上的,其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在扣除报销、补偿、赔偿和其他补助后,家庭生活依然困难的。

  6、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见义勇为者;

  7、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帮扶对象。

  医疗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余姚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类别证明(如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结算报销单或医院发票、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等材料。

  医疗救助有哪些标准?

  答:根据我市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政策规定,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救助标准,总体上说,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可以得到有效费用减去报销、保险等费用后的30%-70%的救助。

  医疗救助有否时间要求?

  答、根据我市医疗救助的政策,医疗救助的年度计算:当年度产生的医疗救助费用截止到次年的4月30止。

  什么是临时救助?

  答:临时救助是指一些家庭遇到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后造成生活困难的提供的救助。

  临时救助的申请有什么要求?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因患急重病造成生活较大困难,经其他帮困措施救助后,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仍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2、因家庭生活困难,造成子女教育费用难以承担的(不含自费择校生);

  3、因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4、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临时救助怎样申请?

  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村民委员会、社会居民委员村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生活困难救济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

  临时救助的标准有多少?

  答:各类救助对象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一次不超过5000元,特别困难的一年不超过两次,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什么是住房救助?

  答:住房救助是对一些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及低保边缘群众提供的房屋改造、翻建、新建的一种措施。

  可以申请住房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持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农村低保或农村低保150%以内的住房确有困难的家庭。住房困难的具体条件是:(1)人均使用面积不足12平方的;(2)现居住的房屋破漏、简易结构的;(3)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现居住的房屋属危房需维修的;

  怎么办理住房救助?

  答: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低保及低保150%以内危旧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身份材料(低保户提供低保证,低保150%对象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

  住房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救助金额根据危旧房改造所需资金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0元,由市、乡镇(街道)各半负担。

  我市对困难家庭的子女有否助学救助?

  答:有的。这些年,我们为帮助困难家庭子女能上学、不缀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从小学到大学都有相应的救助政策。

  助学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低保及低收入家庭在读子女都可以享受助学救助。目前民政局负责就读全日制高校的子女。

  低保及低收入家庭就读全日制高校的子女助学救助怎样办理?

  答: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低保及低收入家庭子女助学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入学通知书等材料。每年的7月到9月办理此项救助工作。

  助学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助学救助的标准根据就学的年级不同各有差异,以对大学生的助学补助为例,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学年3500元。

  什么是农村五保?

  答:农村五保主要是指:老年(年满60周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是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经个人提出申请,村、乡镇(街道)审核、报民政局批准后,可享受农村五保对象待遇。

  需要办理社会救助需找哪些部门?

  答:目前,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根据不同的内容,有相关部门负责,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由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务办办理,助学、助房等救助,由教育、房管、民政等部门分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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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海难救助指的是适用于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不适用于海上已经就位的从事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式平台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救助方与被救助方就海难救助达成协议,救助合同成立。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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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求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申请条件如下: 1、满足申请救助的条件,即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 2、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 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 4、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怎么向社会和政府申请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资料扩展 医疗救助是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 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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