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知道担保,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债务人到期不能还钱的,按约定债权人可以主张担保人还钱。不过,对于担保,有反担保和再担保,这两者都是担保,那么是一样的呢?反担保和再担保的区别在哪?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反担保和再担保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
可以设立再担保的主担保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同时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2、两者的区别
(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的追偿权。
(2)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
知识延伸阅读:
反担保的方式具体是什么
反担保的方式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这是为什么?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
反担保和再担保是不同的,不过实际中因为担保产生纠纷的,建议可以直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