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如何确定清算人

更新时间:2013-05-16 10:2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合伙企业解散如何确定清算人?主要知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如下,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解散合伙企业,企业归谁呢
你好,可以进行协商约定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清算
1、看你们的章程约定,如果需要开股东会决定的,他擅自决定侵犯了你们权利,造成损失的,你们可以要求赔偿; 2、以实际损失赔偿; 3、破产限于资不低债,股东如果决议解散,股东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发现资金去向不明,你们可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公司的资产含债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解散的合伙企业由清算人负责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
公司解散知识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1、看你们的章程约定,如果需要开股东会决定的,他擅自决定侵犯了你们权利,造成损失的,你们可以要求赔偿; 2、以实际损失赔偿; 3、破产限于资不低债,股东如果决议解散,股东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发现资金去向不明,你们可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公司的资产含债权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散伙怎么样的清算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如何撇清关系
合伙成立的公司,怎么退出,,,,合伙协议确定
合伙公司散伙,未完成订单等财产如何清算
这个就看你们散伙协议如何约定了的。
监视居住出省打报告可以吗
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处理办法: 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3、情节不严重的,则继续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