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更新时间:2018-05-31 10:35: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工伤赔偿,包括因工受伤与因工死亡两个不同阶段不同情形的赔偿。工伤赔偿需要计算的项目繁杂,计算标准不一,支付责任承担者也不是单一的。针对现实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试以《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工伤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料,为您作如下解答。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受害人未死亡与死亡的工伤事故赔偿

  1、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二、受害者因工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赔偿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 。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受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标准如前述方式计算。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方式计算。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三、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前述有关项目的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如果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各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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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工资数额按照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月工资计算)、伤残津贴(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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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伤赔偿计算
结合个人工资数额确定
请问工伤赔偿怎么计算的
工伤赔偿都有公式,需要知道你的等级、年龄、工资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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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包括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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