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夫妻特有财产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3-05-16 10:07: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即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规定夫妻特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它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三)继承、接受赠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除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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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共有的财产是哪些,跟丈夫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了,夫妻的共有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还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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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法定通常包含哪些
夫妻法定财产包括: 1、夫妻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报酬,此外,用劳动报酬购置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2、夫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 3、夫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等等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夫妻的财产属于个人的有哪些?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了哪些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特有财产都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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