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法典实施后,现在办理离婚登记,还需要经过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双方任意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那么,离婚冷静期是否已实施?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冷静期是否已实施
离婚冷静期已实施。离婚冷静期条款指的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呢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且离婚冷静期后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起诉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无需经过冷静期的,只是协议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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