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是有仲裁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并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是达成仲裁协议的,就不能申请仲裁。那么,仲裁协议无效情形是什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仲裁协议无效情形是什么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或者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等情形。
二、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1.对当事人来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2.对法院来说,由于排斥司法管辖权的原因已经消失,法院以受理该案件;
3.对仲裁机构来说,因其没有行使仲裁权的依据而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三、仲裁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仲裁的具体事项,约定的事项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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