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0-26 09:3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那么,专利权内容有哪些?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权内容有哪些

  专利权内容有:权利人的独占实施权;权利人的转让权:权利人的许可实施权;权利人的标记权;权利人的请求保护权;权利人的放弃权;权利人的质押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

  二、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的条件为申请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要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都不能与他人在先的专利权相冲突。

  三、对方侵犯专利权了怎么办

  对方侵犯专利权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处理:

  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范围包括专利使用费纠纷、专利奖励费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专利侵权纠纷等。好处是程序简便、处理快。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专利权内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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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特点有哪些?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一、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只授予一项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和许诺销售等行为)该专利,否则就侵犯了专利权。 二、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的地域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约束力,外国对该专利权也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三、时间性,即专利权的保护具有法定的期限。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请问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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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项目有哪些内容
你好,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等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专利权。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第二,商标权。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 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第三,著作权
知识产权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专利权。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第二,商标权。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 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第三,著作权
知识产权条款有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著作权和邻接权;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独家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者权利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享有注册商标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专有权;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业主体在一定地区内依法享有的商号独占使用权。
发明专利种类有哪些,我国有规定发明专利的种类吗?发明专利种类是有哪些呢?
发明专利属于《专利法》中规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类专利,法律规定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发明专利分为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两种。 产品专利: 指的是利用发明人所提供的解决暂定的问题的技术方案的生产的产品,如电灯、电话、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新的合金物质等发明。没有经过人力的加工、属于自然状态的物质不是产品发明,如天然宝石、矿物质等。产品专利只保护产品本身,不保护该产品的制造方法。 方法专利: 指的是制造的产品或解答其中的技术的问题从而创造的方法和技术的过程。此处的“方法”,可以是化学的方法、机械方法、通讯的方法以及工艺规定的顺序所描述的方法。我国专利法规定,方法专利的保护延及到进口或在我国的境内使用或销售的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意味着没有经方法发明的专利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其专利的方法、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申请权能否出资使用?
专利使用权可以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专利使用权属于知识产权,所以可以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之前的判决、调解以及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2、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专利无效的其他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专利复审费用的递交方式
专利复审费用的提交方式为: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有哪些?
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一般应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且该内容由说明书及附图进行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合作发明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一方所有,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是否还需要转让登记
1、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转让一般都是通过购买专利时实现专利权变更的一种方式,而专利许可通常是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2、专利权归属不同专利许可中被许可
专利初审公告会公布出来吗
法律分析:自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就进入等待公布阶段。经专利局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从申请日起18个月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
发明专利通知书下来后能修改吗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能修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为限,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