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广播权,就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那么,广播权的特征和保护是什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广播权的特征和保护是什么
广播权的特征是可以以无线或有线或转播的方式行使权利,对广播权的保护是他人播放的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广播权和广播组织者权区别
广播权是著作权人就其作品享有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者权是指非经该组织授权,有权禁止其他组织或个人转播、传播其广播节目或录制其广播节目的权利。前者属著作财产权,后者属著作邻接权,后者受前者的制约。
三、侵犯广播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广播权的行为主要为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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