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

更新时间:2022-09-02 16:40: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股权转让需要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进行修改,最后还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那么,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

  股权转让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生效要件具体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

  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

  三、股权转让有效的条件

  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生效的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当如何确定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的日期是怎么确定
合同生效的时间规定是: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3、附生效期限或者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或条件成就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确定生效时间,房屋已经卖出去了,怎么确定生效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而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后成立。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股权转让生效要件
股权转让生效要件
企业法律顾问
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法律文书的生效条件和时间都不尽相同,比如判决书,不签字法院照样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终审判决书照样生效。
二审调解了 如何确定生效时间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判决书原被告如何确定生效时间
法律文书的生效条件和时间都不尽相同,比如判决书,不签字法院照样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终审判决书照样生效。
电子保单生效的时间如何确定
电子保单等同于纸质保单,肯定是具有法律效果的。 现在我们无论哪种商业保险,大多数都是用电子保单,因为电子保单比较方便快捷,比纸质保单更容易保存。
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按照最后一方收到的时间的确定。具体可依法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以维护合法权益。
你好,我想问一下技术股如何分红,占公司技术股的15%
一般地说来,股东分红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你好,我询股权纠纷,关于我和另一个股东的利益纠纷
发生股权争议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既然是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 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 (二)调解。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 (四)诉讼。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官司”。
没有出资的股东 用出资偿还股份比例的债务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