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递交起诉状,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进行立案,然后被告要在答辩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也可以,接着法院就会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开庭后审理并作出判决。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流程包括:
1.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侵权人;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2.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3.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三、交通事故索赔有时限限制吗
交通事故索赔有时限限制。交通事故索赔的时限限制也就是诉讼时效,因财产损失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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