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协议离婚是需要符合条件的,如果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或者是双方未依法登记结婚的,都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什么情况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
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如下: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2.男女双方未经依法登记结婚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
二、涉外协议离婚流程
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三、涉外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情况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