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二审的情形,并不一律不开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开庭审理,另外,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那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刑事上诉二审还开庭吗的相关内容吧。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的情形,并不一律不开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开庭审理,另外,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在刑事案件当中,关于二审的上诉,上诉之后多久人民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没有进行具体的时间上的规定。在法律里面只对二审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受理之后的时间期限进行了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时间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两个半月的时间,而民事类案件的时间期限,可以达到三个月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当中,会组成合议庭进行案件的审理,如果经过合议庭的审查之后,认定案件的事实结果是与第一次审理的判决结果,是一致的时候,在各种情况下,如果证据充足,可以不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如果当事人对民检察院产生抗诉的情况,这类案件是要进行开庭审理的。公开进行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会在开庭之前的三天,对案件的被告当事人姓名、案件的原由,开庭审理的地点以及开庭的时间,对外予以公布。
(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三)举证质证
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
(四)法庭辩论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
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进行刑事诉讼,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
(七)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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