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可能会遇到各种不顺心的事情导致员工会有辞职的想法,此时又发现劳动合同还有几天才过期了,但自己又不想继续工作了,于是就向公司递交了辞呈。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几天辞职是否可行呢?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到期前几天辞职是否可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