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是善意还是恶意占有?很多人对此都存有疑问,有的人觉得遗失物是无主之物,捡到了就是我的,所以是善意占有;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明知遗失物不是自己的,就应该拾金不昧,据为己有了就是恶意占有。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判定拾得遗失物的行为,这是属于恶意占有。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拾得遗失物是善意还是恶意占有
拾得遗失物是恶意占有。恶意占有与善意占有的意义在于明确具体占有的不同效力和非法占有人的不同责任。现代各国的法律通常规定: 对于恶意占有人不适用动产即时取得制度;无论恶意占有人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他人财产,原物所有人均可诉请其返还原物,在恶意占有人对不法占有的财产造成毁损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拾得遗失物的行为是恶意占有,只是此种恶意占有暂时不发生效力,被立法者冻住的一种状态。当恶意占有人有他主占有的心态及时返还,便构成无因管理;而如果恶意占有人有自主占有的心态不予及时返还,便会产生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