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4-12 18:14: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大家对于抗辩权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抗辩权的种类很多,不止一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先诉抗辩权,抗辩权是法律赋予法律的基本权利,但是有的时候先诉抗辩权的丧失也是存在的,到底哪些情形之下,先诉抗辩权会丧失呢,这是大家很有必要了解的一个问题,对于大家是很有用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将剖析一下。

 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立法者在本条文中规定了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的三种情形:

  1、债务人住所发生变化,致使债权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并要求其履行债务。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会被依法冻结,债权人的债权一并列入破产债权,因破产债权往往不能得到全部清偿,此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3、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种权利,故,保证人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进行处分。

  在这三种情形下,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能以先诉抗辩权来阻却债权的实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区别,请问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1)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后履行抗辩权之处。 (2)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构成要件不同 (1)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2)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适用条件不同 (1)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2)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请问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般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有: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 (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同时履行抗辩权什么情况消灭
你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础是:基于一个双务合同所产生的牵连关系才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即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实现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你好,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必须是已到履行期限的; 3、对方未履行合同或者没有提出履行合同,另一方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有哪些
你好,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 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数为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对方经营状况恶化、抽逃资金、丧失信誉等,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发明专利多长时间会丧失新颖性
申请日起20年失去效力
你好,摩托车强制报废没买保险被抓罚款没交怎么办?
您好,您可以让行政部门出具一份处罚通知书,然后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