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一人的,是单独诉讼。如果有多人的,是共同诉讼。如果诉讼人众多的,当事人可以推选出代表参加诉讼。那么,共同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共同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一般将共同诉讼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
代表人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只是由于人数众多,法律要求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以便程序的进行。诉讼代表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的重要概念。诉讼代表人,是指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该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构成代表人诉讼的条件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种类(这是构成共同诉讼的前提)。代表人诉讼根据起诉时当事人人数能否确定分为两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代表人诉讼与共同诉讼的区别在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形式上的区别);具体诉讼由诉讼代表人进行而不是由全体当事人进行(实质上的区别)。但是代表人诉讼的基础仍在平共同诉讼,众多当事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