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据的种类大体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可以直观直接的证明的证据,间接证据则是与之相对的,不能直接证明,但可以相互联系判断的证据。那么间接证据有哪些呢?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间接证据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间接证据的含义及原则是什么
(一)含义
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遵守原则
根据间接证据的特点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几项规则:
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而且是排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