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而这样的证据可能容易损坏或丢失,因此当事人有必要在提起诉讼之前先向法院申请将证据保全,这就是诉前证据保全。那么,诉前证据保全怎么进行?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诉前证据保全怎么进行
㈠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㈡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
二、证据保全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请保全证据的理由;
2、请保全的证据的名称、所在地等;
3、证据能证明的案件事实。
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要保全证据的,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这是公证机关的一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