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行政处罚可以合并执行吗

更新时间:2021-03-26 10:42: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因为忽视法律的存在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那样的话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现实社会这样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了,但是很多时候有多次违法行为,那么对于两种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合并执行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两种行政处罚可以合并执行吗

  同一个违法人员做出不同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对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合并执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三)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四)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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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设定两种行政处罚
你好,具体什么处罚
行政处罚发生 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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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书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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