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做工伤鉴定,得到结果之后的当月25号之前,就可以拿着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职员经过工伤鉴定后,察觉自己的伤情变重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达之日起,一年以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的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