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定向增发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3-04 16:47: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相信大家对于“股权转让”这一概念并不陌生,简单的来讲,就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依据转让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与“股权转让”极其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是“定向增发”。很多人对二者的区别存在疑惑。针对股权转让后定向增发的条件找法网的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股权转让后定向增发的条件有哪些

  1、定向增发条件较为宽松,没有业绩方面的要求,也无融资额的限制,极大刺激了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冲动。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

  2、定向增发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增发部分的锁定期不是很长,锁定期结束以后,这部分股票将会进入二级市场流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4、定向增发不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也不用漫长地等待,并且可以减少发行费用。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券商承销的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股权转让和定向增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在条件审核、发行对象、注册资本、转让时限以及相关费用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区别。股权转让后定向增发的最重要条件是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人。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定向增发的股份从发行结束之日起,在12个月内是不能转让的,大家一定要记清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人民陪审员资格条件有哪些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人民陪审员担任与法官一样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br /> 法律依据:<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br />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br />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br />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br />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七条<br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br />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br /> (二)被开除公职的;<br />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br />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br />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br />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再融资条件
您好,定向增发的流程有: 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 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 3、发行期开始,公告股票发行认购程序; 4、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5、定增并挂牌并发布公开转让的公告
代履行的实施条件有哪些
代履行的条件包括: 1、行政决定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 2、当事人在行政决定要求的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该义务,或者没有能力履行; 3、经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状态或者后果具有现实的或者必然的危害性; 5、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是什么意思
您好,定向增发的流程有: 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 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 3、发行期开始,公告股票发行认购程序; 4、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5、定增并挂牌并发布公开转让的公告
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开公司的条件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举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等等。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有哪些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报考律师有哪些条件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你好,我想问一下技术股如何分红,占公司技术股的15%
一般地说来,股东分红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你好,我询股权纠纷,关于我和另一个股东的利益纠纷
发生股权争议也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既然是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 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 (二)调解。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 (四)诉讼。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官司”。
没有出资的股东 用出资偿还股份比例的债务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