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担保中,混合担保是其中一种。如果出现有需要进行清偿时关于其中的混合担保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很多人不清楚这方面的情况,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混合担保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有约定从约定,且该约定不用区分物保类型;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若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的,则该物保先于人保清偿,若是第三人提供担保,该担保与人保的清偿顺序由债权人选择。
混合担保是指,担保人不但以人来担保,而且还额外通过物作为担保,如果对物的担保及人的担保的债权实现顺序有约定,应当遵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才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而如果物的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则债权人可自主选择先就物的担保抑或是人的担保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