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汽车制造,食品销售以及生活当中其他比较成规模的企业,这些公司都有着属于自身特有的注册商标,市场当中的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该商标去认识和了解该企业。可就算是普通民众也应该知道商标必须要依法经过注册以后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的,那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商标法》规定, 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可无限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期10年。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2、在规定续展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3、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4、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的特征是怎样的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4、转让性
商标权作为一种产权,由商标注册人按一定条件可以实施产权转让或使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