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01-22 16:5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生活工作中,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这个连带责任的承担,并非是很多人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都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如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对其进行代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也不是代人受过,而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在意思上的联系和行为上的配合,使得他们处于共同债务人的地位。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

  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不可分有性质不可分和意思不可分,性质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不可分割,如分割就会损害其价值;意思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虽属可分,但依当事人意思而定为不可分。我们这里所述的不可分显然是指意思不可分。民法上所说的“连带”是指“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意思。但“共同的、一致的”是指几个责任人共同对某一特定主体承担义务;“不可分的”则强调了这些责任人对共负的债务必须不分份额地承担清偿义务。这种共同债务的不可分割决定了各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就应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责任,其后才在内部关系中体现按份责任。因此,共同的不可分割性是连带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

  当然,连带债务的不可侵害性也不是绝对的。债务不可侵害性是对责任人而言,对责任人具有约束力,而债权人不受这种约束。当债权人允许责任人分担债务时,这种不可分割性便不起作用。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连带责任的主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最普遍的客体物又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特定物不能作为连带责任的客体,因其具有不可替代之特征,其他连带责任人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关于债务承担连带责条件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一般第三人在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而具体有关追偿的情况,还请各位到找法网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实际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债务承担的条件,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债务承担的基本理论和《合同法》关于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①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③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话,则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债务担保承担什么责任吗
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话,则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话,则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债务成立条件,什么叫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连带债务具体看是有合同约定还是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法人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连带责任的话基本上来讲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啊,只要你被年代人其中有一个付款的,你都要替他还的,那么具体情况要看你具体案情了。
因为债务问题,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外以出资为限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现在车又押给别人了,两头都还不了怎么办?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仅仅填写信息就强制下款,到1040元
这种是属于强制性下款的套路贷,一定要谨慎
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惠民村镇银行贷款;金额:5万~10万元?
债权债务关系类型: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2、类型债券和特定债券;3、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4、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5、按份债和连带债;6、主债和从债;7、财
九台农商银行4.26利息有保障吗?
利息到底在下列范围内能够得到保护: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超过上述范围的,受到法律保护;超过的,则属于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