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可能存在无效、有效等情形,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是自签订时生效的,而合同生效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不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属于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那么合同无效定金怎么办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合同无效定金怎么办
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签了,生了效了,但是后来被仲裁机构或者是人民法院宣布无效。这个时候基于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定金怎么办呢。
这个定金显然应当返还给另一方。因为合同无效,一方收取的定金就要无条件的返还另一方,本金要返还,当然还包括这个定金。在另一方收取占用期间的资金利息,这个利息也是要返还的。这个利息的标准一般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进行计算。
二、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的区别
我国原《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原《经济合同法》的该条规定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问题。但经济合同成立与生效具有本质的不同,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一种事实状态。
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问题,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而对于无效合同来说,不仅要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等民事责任,而且将可能产生引起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