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1-11 20:38: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权,在专利权行使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某些事实的出现导致权利依法终止。那么,法律规定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此问题的分析。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带来的文章。

  一、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

  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

  1、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专利因其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其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1)专利权人书面明示放弃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年费。《专利法》规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二、法律规定专利权终止的原因

  鉴于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普通财产权不同,不存在因客体消失而权利自然终止的问题,因而各国专利法基于如下事由,均规定了专利权的期限:

  1、专利技术自身具有随着时间推移和技术水平提高而逐渐失去其财产价值的特性;

  2、专利权长期被独占,不利于整个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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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终止的原因包括哪些,法律规定公司法人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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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特点有哪些?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一、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只授予一项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和许诺销售等行为)该专利,否则就侵犯了专利权。 二、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的地域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约束力,外国对该专利权也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三、时间性,即专利权的保护具有法定的期限。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请问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 1、申请的发明创造违反法律规定的; 2、申请的标的物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的; 3、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4、其他情形。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的情形有: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将导致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权终止一般是指专利权到期或者没有续费而终止,专利权无效是指已经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授权条件而无效。即专利权不符合三性
专利权因撤销而终止的情形
专利权权终止一般是指专利权到期或者没有续费而终止,专利权无效是指已经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授权条件而无效。即专利权不符合三性
专利日期以申请日还是公告日为准
专利的申请日期是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如果是当事人亲自前往专利部门书面申请的,以专利局收到文件的当天为申请之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哪些情况下专利权终止,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因保护期届满且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或法定终止事由出现,导致专利权失去法律效力的法律现象。专利权终止情形是: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关于专利申请审批周期的相关信息
我国专利的申报过程是: 1、专利所有人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即行公布。公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 3、最后,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对实质审查通过的,发布专利权证明。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
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如果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获得专利退休可加工资吗
根据发明的具体情况
合作发明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一方所有,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是否还需要转让登记
1、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转让一般都是通过购买专利时实现专利权变更的一种方式,而专利许可通常是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2、专利权归属不同专利许可中被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