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发生交通事故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只要我们尽早报案,把伤害或者损害减到最轻,那么就是对我们自身或者他人最幸运的事情。那么,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呢?现在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1、现场的概念
在实务中,有些行为人并非在肇事后马上离开事故地点,而是在送伤者前往医院救治后或者在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过程中逃跑。对于这种情况,行为人既然选择了逃逸,其主观上必然存有恶性,对于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目的由交通肇事的过失性变成了放任结果继续发生的随意性和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的逃避性,因此,送伤者前往医院救治或者在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过程中逃跑的行为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2、交通肇事后不离开现场也可构成逃逸
如果仅从字面意思上进行理解,“逃逸”是指为躲避一定的事物而逃跑,但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认定还应当包含两个本质内容:
一是逃避抢救的义务;
二是逃避责任的追究。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一个行为,即符合逃逸的要件。因此,即使不离开现场,只要行为人未对受害者采取积极的救助义务或有推卸法律责任的故意,即可认定为“逃逸”。
3、交通肇事后离开现场未必构成逃逸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符合逃逸构成要件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要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为逃逸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但行为人在并不知晓的情况下做出了逃逸的行为,但其主观上没有逃逸的目的,则不能认定其交通肇事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