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12-29 18:41: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大家知道,要想一个医疗上发生的事实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是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相关鉴定后满足医疗事故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而认定医疗事故也并不是常识里的一般认为,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用恰当、客观的方法才能达到标准的。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相信您和找法网小编一样好奇,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2、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1、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想鉴定就能鉴定的,除了要根据具体客观的事实来看外,还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绝不损害人民的利益,用最大的法律条件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也是我们每个人,每个法律制度的原则。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相关内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等级分类是什么
医疗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怎么做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医疗事故鉴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为: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北京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
北京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为: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缴费;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组织听证、取证;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做鉴定流程是
 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提交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和身份证明,以及鉴定过程中所需的其它材料。    申办程序 1、患者及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医患双方直接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申请鉴定; 3、医患双方中的任一方提出鉴定要求,要向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区(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区(市)卫生局受理,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4、患者或医疗单位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电话联系或携带材料至律所面谈相信可以帮到您
医疗事故做鉴定流程是怎样?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申请由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但是以第二次鉴定意见为准,虽然第二次的鉴定意见也不一定客观。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鉴定机构咨询
错过了最大的一张。我去另一家医院检查,这是什么?我能起诉他们吗?
医疗事故必须经技术鉴定后确认。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共同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直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2、患者一方请求技术鉴定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在医院里,导致尿道损伤和出血。医院有责任吗?对这里的其他条件有影响吗?
医疗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多长时间?
一般45天。若材料不全需补充,时间会延长。如双方对鉴定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时间会重置。确保鉴定过程公正、准确,保障医患双方权益。
您好,请问在诊所患心肌梗塞的病人,医生没及时多其进行心肺复苏而错过黄金急救时间导致其死亡应该怎么办
医生未及时施救导致患者死亡,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和解,与医疗机构达成协议,快速解决纠纷;2.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判断事故性质与责任;3.采取法律手段,向法
B超检查有附件囊肿6公分,手术中没发现算不算医疗事故
需进行专业鉴定。如鉴定为医疗事故,可根据责任比例获赔;如非医疗事故,可寻求其他救助途径,如医疗纠纷调解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取环断了但是没找是谁的责任,属于医疗事故
属于医疗事故,可要求赔偿。如医院认可并愿意赔偿,可协商解决;若医院否认或赔偿不足,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据此向法院起诉;同时,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