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18-05-30 16:39: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很多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那么,建筑工程承包是否有优先受偿权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规定于《合同法》286条,内容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进行答复,该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获取工程款的一把利剑,应当充分利用之。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当注意:

  1、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前者适用于正常竣工工程,后者适用于烂尾工程;

  2、优先受偿的范围为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欠款数额清楚、证据充分,承包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不必对工程款纠纷另行提起诉讼;

  4、两种情形下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工程项目,如国家机关办公楼、图书馆、博物馆、机场码头等公用建筑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项目;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建筑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的时候有优先受偿权,但是,在上述两种情形是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请问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如果不附期限的放弃,是否视为永久性放弃优先受偿权?
你好,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一项法定的权利,不因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等方式而放弃。
如何主张优先受偿权。
这个一般都是按照诉讼执行顺序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优先受偿权能否转让给担保人
主债权转让的,担保物权也一并转让,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担保物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否调解
工程中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注意事项是: 1、在建工程通过预售形式已向消费者售卖,且消费者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权益优先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2、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时间改变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如何确认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
起诉发包方,我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主张,保留相应证据及时起诉
请问工程款在优先受偿的范围吗
如果工人工资已经物化到在建工程或完工工程中,那么承包人是可以依法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其中优先受偿权的本意主要是为了维护承包人包括工人工资在内的利益的。
中标公示期后如何处理串标
看是否有违法之处
我向乡镇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公布征地批准,以生产机关为由拒绝提供。这合法吗?
您好,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再次申请信息公开,您有知情权,您是想要获取什么信息呢
我的货款有几年了施工单位就是不给,我只有送货清单
送货单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