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诈骗犯罪是一种典型的数额犯罪,往往会根据诈骗的非法所得确定是否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要根据非法所得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如何进行认定呢?找法网小编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一般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000元以上的,就可以对行为人立案追查,同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是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那么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