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破裂后,如果双方已经育有子女的话,那么,关于子女抚养的一系列纠纷就出现了,其中,抚养费可能是比较关注的,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费起算时间怎样确认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费起算时间怎样确认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之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止,本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之女抚养费于法有据。对于抚养费起算时间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应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之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抚养费应从原告主张权利时(原告起诉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