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0-12-15 14:24: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那么,仲裁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仲裁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

  法律规定: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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