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当中,我们自身可能由于诸多原因而不能去亲自办理一些事情,而是把这些事项全权委托给他人,这就是代理,但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话就成了无权代理,接下来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无权代理行为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行为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1、无权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2、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为的行为而不作为的,应当承担责任;
3、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