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法条依据

更新时间:2020-11-05 09:42: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立法的步伐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脚步,法律无法穷尽产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这就要求我们正确理解立法精神,合理分配证明责任,正确适用产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产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法条依据

  (一)正确分割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并非意味着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而原告不承担举证责任。若将全部案件的举证责任强加给被告,往往会导致不利于被告的诉讼结果。为了防止这种对被告过于苛刻的举证责任,就需要将举证责任加以分割。举证责任分割成后,将呈现三种形态,即总的举证责任、原告的举证责任与被告的举证责任。就总的举证责任而言,当诉讼开始时,就应当有人承担,即总的举证责任包含原告的举证责任和被告的举证责任,先由发动诉讼机制的原告先承担举证责任,到后一阶段,才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而且,被告的举证责任与总的举证责任达到重合。也就是说,在第一阶段由原告承担法定的属于自己的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法作出有效的证明,就可以依据举证责任的原则,直接判其败诉,因为原告在这一阶段所承担的举证并不难履行。

  具体来说,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应作如下分割。通常情况下,由原告对如下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1)原告的产品存在缺陷;(2)原告受到了损害;(3)原告受到损害与被告制造有缺陷产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6款规定:“根据因产品缺陷至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依照该规定,要求被告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这些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有过错,或者是第三人的过错、意外事故。如果被告能证明免责事由的成立,则证明原告受到损害与被告的产品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对于原告,仅需对第(2)个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其权利受到了损害。在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分割举证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原告和被告分清自己的举证责任,积极搜集证据,促进庭审顺利进行;(2)可以防止将所有举证责任强加给被告的做法,以维护起码的公平原则;(3)有利于司法公正,促进法官正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二)正确区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移的界限。在理论和实践中,容易将产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与责任转移相混淆。实践中有这样一个例子:2002年3月,甲公司以50万元的价格向汽车生产厂商乙公司买得一辆轿车,办理了车辆初始登记。2005年2月,李某以人民币25万元的价格从甲公司受让取得该轿车,并登记变更车牌号。同年8月,该车在某路段附近停靠在某路段附近停靠约5分钟后发生自燃而受损。李某为赔偿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认为其产品有缺陷引起自燃,要求赔偿损失。诉讼中,经乙公司申请法院调查:该车在甲公司占有期间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全车部件50余个需修理,但事后未在特约维修点进行修理,也未进行正规保养。该案主审法官认为:在汽车发生自燃,又不能确定自燃原因时,使用者应首先举证证明进行过正常的使用、维修、维护。如使用者完成了这一举证义务,且汽车在合理的使用期以内,可以认为使用者已尽到举证责任。在此情形下,举证责任可以转移,由生产者或销售者证明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

  该案举证责任的分配并非举证责任的转移。该案应是产品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使是按该文所主张的产品质量纠纷,适用一般的举证规则,也应由原告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后,被告反对时才适用举证责任转移。在我国法律没有对这种情形明确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下,可以由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的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但这并非举证责任转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为什么产品生产者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br/> 1、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r/> 2、过错推定原则,生产者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br/>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br/>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r/>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br/>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举证责任倒置是不是就是说原告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含义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产品责任纠纷责任倒置吗
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责任,构成违约责任,须具备主观过错的要件,尽管这种过错的确定采推定形式确定,无须受害人举证,违约一方须提出反证才能推翻这一推定。
过错责任原则 产品责任
你好,合同法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促使守约方的利益。 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因人而异,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而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
医疗纠纷早就废除举证倒置了,你还在问老黄历的事情
举证责任倒置我应该怎么理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摩托车强制报废没买保险被抓罚款没交怎么办?
您好,您可以让行政部门出具一份处罚通知书,然后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直接起诉。
大家都在问
  • 156人咨询过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