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中,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或债务人无法与其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律师发函的方式向债务人进行催收。那么,个人欠款催收函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个人借款催收函
XX客户:
根据我行与你方签订的XXXXXXX合同。你向我行贷款XX万元,截止至XXXX年XX月XX日止,你的贷款已产生逾期XX天,尚欠我行贷款本金XXXXXXXX元(不含逾期利息),根据合同约定,你已严重违约,我行现已将你方相应的材料移交XXXXXX律师事务所,拟进入诉讼程序。
如进入司法程序,你方应按合同约定偿足我行贷款本息,并承担相应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送达、执行等费用。
同时,合同的其他相应担保人亦应承担担保责任。为了减少诉累,避免你方多承担不必要的其他费用,现特通知你方如下:在收到本函通知书十日内向我行偿还贷款本息,逾期我行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XXX
XXX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高利贷暴力催收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借款人都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对放贷者进行举报、投诉,必要时候选择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