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立遗嘱的程序

更新时间:2020-10-28 11:23: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公证处立遗嘱的程序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具体程序为: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制作公证书。

  通常情况下,公证遗嘱由立遗嘱人本人持有。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因此,公民办理的公证遗嘱,公证处是应当留存本案归档的。同时《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2、提存;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因此,如果公民办理完公证遗嘱后,担心遗嘱会有丢失或者损坏,其实还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保管。但该保管是需要以公民的申请而从事。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具体的收费以各地公证机构公示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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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遗嘱的程序和公证问题
根据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或临时居住的地方(医院、旅馆等)办理。 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件、遗嘱草稿、遗嘱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有遗嘱执行人的,还要提供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件。 申办遗嘱公证应注意: (1)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生效的法定要件; (2)遗嘱人是在了解遗嘱的性质、特点、效力和引起的法律后果才作出的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3)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应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如为共同共有财产,应当征求其他共有人的意见; (4)公证人员可以帮助遗嘱人完善遗嘱,也可以为遗嘱人代拟遗嘱; (5)遗嘱人撤消或变更公证遗嘱,必须采用公证仪式。
继承的程序与遗产的处理
遗产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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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留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调查。 3、出具公证书
立遗嘱是去公正的地方立遗嘱公正。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公证处遗嘱公证流程,我们想公证遗嘱,怎么立遗嘱?是要去公证处由代理人写吗?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想了解一下,公证遗嘱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你好,遗嘱可以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为了更为保证遗嘱的效力,避免今后因遗嘱效力问题发生纠纷,建议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关于办理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及要求,具体可以联系公证处进行详细询问了解,以便更为准确无误。《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爷爷的遗产我能有代位继承权的权力吗?爷爷名下就两个儿子,我有代位继承权力吗?
代位继承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户主也就是我爷爷,户主去世啦请问他在外边找的女的有权利卖房子吗,谁应该继承房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在农村有一套宅基地,是否还能继承,父母和叔叔的宅基地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取得。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父亲再婚,婚后和后妈共同买了房子。哥哥和儿子都有继承权吗?他们有还债务的义务吗?
作为继承人,继承了母亲遗产就需要对母亲的债务进行清偿,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