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以后,一般孩子的抚养权,他是通过协议离婚中的一个约定,或者是法院诉讼离婚中的一个法院的判决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如果需要变更抚养权的,它有哪些条件呢?也就是说,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离婚后如果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的话,直接出具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并公证就可以了。 如果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求变更,只能通过法院进行起诉变更了,那么符合法定情况,法院才会准许变更。那么这些法定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可以变更。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可以变更。三是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也可以要求变更,以上的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要有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那么另一种情况是双方虽然约定了抚养权,但是孩子实际上由另一方抚养,而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证明孩子实际上一直是自己抚养接送,照顾等,那么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对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如果离婚的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法变更。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l)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