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的一个责任认定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比较重要的,在交通事故的一个责任认定的过程中,由交警部门来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么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来说,它的一个认定的认定书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事故认定书一般简易程序的,当场出具或者在10日内出具,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一个月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从次日起计算,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原被告均没有上诉,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暂时中止,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据二审的结果来确定。这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上诉被二审裁定驳回,维持原判。该一审判决书立即生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2、上诉由二审审理,并做出新的判决(即二审判决)。该案二审(即终审)判决书生效,该进入执行阶段,一审判决失效;
3、上诉被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原一审判决书失效,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并做出新的一审判决书。对新的一审判决书不服的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仍然可以上诉,进入新的上诉阶段。这种人一审到二审,再从二审到一审的循环往复,没有法律规定的次数限制。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最不希望的,没有结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