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09-22 15:52: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聚众斗殴是一种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的人数是众人,而对众人具体人数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聚众斗殴罪是否成立的问题,那么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所以聚众三人以上打架斗殴的,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持械聚众斗殴的”认定

  1、“械”是指各种枪支、治安管制器具、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对于持砖块、酒瓶类一般工具进行斗殴的,要结合所持一般工具在斗殴中的使用情况及造成的后果等情节,认定是否为“械”。

  2、“持械”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直接使用器械斗殴,或者在斗殴中携带并且显示但实际未使用的情形。

  3、持械既包括事先准备器械并在斗殴中使用,也包括在实施斗殴过程中临时就地取材获得器械并使用。对于夺取对方所持器械并使用的,以持械聚众斗殴论处。

  4、参与预谋持械聚众斗殴,或者明知本方人员为斗殴而携带器械,即使本人未携带和使用器械,构成共同犯罪的,也均以持械聚众斗殴论处。对于预谋持械聚众斗殴但没有将器械带到斗殴现场或对本方人员为斗殴而携带器械进行积极阻止的,可不以持械聚众斗殴论处。

  5、聚众斗殴中,一方持械而另一方未持械的,对持械一方以持械聚众斗殴论处,对未持械一方不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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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的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对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有多次或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情形的,则应处以3-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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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聚众斗殴罪,属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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