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判断,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很多,但是要满足条件才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那怎么办理取保候审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跟随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吧。
取保候审需要哪些资料
若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生病需要治疗,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由犯罪嫌疑人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向办案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依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若同意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由犯罪嫌人一方的单位的领导或者亲属作为保证人,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另一种方式是犯罪嫌疑人向办案单位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取保侯生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遵守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保证金全额退还,否则办案单位可以将保证金没收!
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大家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