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仓单质押流程

更新时间:2020-05-27 09:0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标准仓单是特指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百易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交易所注册,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那么,标准仓单质押流程是什么?以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标准仓单质押流程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

  标准仓单是特指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交易所注册,可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作为质物提供担保。

  (1)提交申请材料

  借款人须向当地银行(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贷款(证)卡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人、保证人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原件;

  ——拟质押标准仓单清单与权属凭证(复印件);

  ——借款人有权机构关于借款及同意质押的决议原件;

  ——拟质押人担保意向书;

  ——借款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本。

  (2)审查、审批

  贷款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并根据借款人财务状况和经营规模进行客户规模的划分、认定;对认定为中小型企业的借款人,直接根据“速贷通”业务有关规定给予借款人一定的贷款额度;对中小型规模以外的客户要先进行评级和授信,然后在核定的额度内受理单笔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贷款行信贷审批部门根据经营部门上报的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期限、金额以及借款人提供的拟质押仓单数量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

  对审批同意的贷款项目,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标准仓单质押贷款合同》和《标准仓单质押合同》,同时,为防止资金直接流入期市、股市进行投机交易,还要与借款人签订《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贷款行通知承办行(交易所所在地指定银行)关于仓单质押贷款情况,并将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承办行,承办行为借款人在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下开立专用交易编码。

  (4)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承办行与借款人、借款人所在期货经纪公司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表》,承办行填写《标准仓单质押登记业务申请表》,期货公司被授权人与承办行指定专人共同到交易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交易所将标准仓单登记到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交易所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后,打印《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冻结单》和《仓单持有凭证》给承办银行。

  (5)发放贷款

  承办行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后,填写《质押登记确认书》,贷款行凭该确认书确定仓单质押登记已成功,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6)贷款监控、偿还

  为防止质押仓单价值下降造成的信贷风险,贷款行要对质押仓单品种的价值变动情况给予关注,当实际质押率超过70%或总行核定的警戒线时,要及时通知借款人采取归还部分借款或追加部分仓单等措施降低信贷风险。

  借款人按时归还借款的,承办行与借款人、所在期货公司填写《解除标准仓单质押协议书》、《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表》,共同到交易所将质押的标准仓单解除质押,并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将仓单登记到原期货经纪公司。

  (7)处置仓单

  借款人确认要采取仓单转让、交易等方式归还银行借款的,承办行负责协助借款人进行仓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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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风险, 1、对出质企业的真实状态审查因信息不对称而存在的资信风险。 2、质押物监管风险。质押物监管风险属于物流企业内部的经营风险。 3、质押物价值评估风险。该风险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质押物的选择风险。二是质押物的质押率确定风险
应当对已质押的标准仓单进行登记
仓单质押的条件是: 1、仓单记载完整; 2、出质人对仓单拥有完全所有权; 3、仓单必须交付给质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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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
法律分析:要看是哪一种经营权,不同的经营权办理质押登记的部门是不一样的。比如:出租汽车经营权、采矿经营权、公路收费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户外广告经营权等,若要办理质押登记,要分别到不同的主管部门去办理。
应对已质押的标准仓单进行登记管理
仓单质押的条件是: 1、仓单记载完整; 2、出质人对仓单拥有完全所有权; 3、仓单必须交付给质权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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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相关证据来分析
请问在仓单质押,借款人出质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质权人是否可以凭仓单直接提取仓单中的货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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