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机动车交通事故常有发生,面对事故,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都受到了损失。交强险是车主每年都必须要购买的险种。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交强险垫付要什么证明?以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强险垫付要什么证明
保险公司表示,对交强险垫付主要有两个依据:一是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按照交强险的赔付原则,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用最高赔付8000元;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交强险的医疗费用按照责任限额的20%赔付。也就是说,车主如果无责,交强险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600元。另一个依据则是医院的抢救费用清单,根据医院的抢救费用清单,保险公司再确定具体的垫付金额。一般来说,对交强险进行垫付,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医院的抢救清单缺一不可。但是交强险垫付还没有细化的实施细则,保险公司在实际处理中也各有弹性。中民保险专家介绍,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先行按无责垫付,有的保险公司则要等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再垫付。
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
1、是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是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是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是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是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
6、是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是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二)是残者法定鉴定书;
(三)是死者的死亡证明;
(四)是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
(五)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六)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七)是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有关情况公证书;
(八)是其他必要证明。
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五是税票。
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
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保户要妥善保管好 《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当您按以上程序办好手续后。下一步就是领取赔款。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10日至15日可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请携带好有关证件。如果是公车,应带公章及领款人的有效证件;如果是私车,应带车主身份证及领款人的身份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车辆修复或结案后3个月内不提供证明单据的,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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