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我们偶尔会被很多不可预测的病袭击,以至于不能以健康的状态去工作。为了抵消缺勤的影响,需要向单位或学校请假。请假需要提交请假条的。请长期病假这就是属于职工所享有的一种合法的权益,所以只要该职工提供的病假条和病假诊断全部都是合法的,那公司只能够按照国家的规定正常的让休长期病假的员工享受到该有的权益。那么,对于长期病假的员工如何处理?以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长期病假的员工如何处理
病假期是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事实上需要接受治疗的事实期间,也就是员工休了多长时间的病假,病假期就算多长时间。病假与劳动关系的存续密切相关,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有病假。鉴于员工身体不适必须休病假,实践中,这一现象主要是通过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来予以证实的。虽然《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但这一规定并未意味着:用人单位有审核批准权就可以不批准员工休病假。由于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在其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因此,只要员工有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就应该允许员工休病假。
第一,制定详细的病假管理制度及病假复查制度,程序要依法,内容要合法、合理及可操作。
第二,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附注医生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提高病假的审批权限。
第三,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定期探访生病员工,关爱员工,也起到了对员工的监控作用。
第五,建立长期病假试工制度,明确试工的有关待遇、试工不合格的处理办法等。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所以,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企业可以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
病假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因事或病不能上班或参加活动,向有关人员请假的条子,叫请假申请书或叫请假条。
申请书的格式由标题、称呼、正文、落款等部分组成,具体写作方法如下:
标题:“请假申请书”三字写在第一行中间位置。
称呼:在第二行顶格写明向谁请假。写给收条人的称呼同一般书信。一般都是向顶头上司或老师请假。具体写法是在姓后面加上职务,如“陈主任”,“王科长”,“张老师”等,后用冒号。
正文:写清请假的缘由,请假的起止时间。在第三行空两格写起。最后常以“请予准假”,“此致敬礼”,“不胜感激”等用语结束。
落款:署名和日期的写法同一般书信。在右下方署上请假人姓名。姓名下方标注请假日期。
要写好请假申请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①请假原因要具体清楚,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②如果遇到突发事情来不及请假,可请人将请假条捎给收条人。如果是事先知道的事情应提前向有关人员请假,得到批准方可。一般请假人不应起级请假。③请假时间一定要写清楚,便于有关人员考虑和安排。④请假人在假期满后应主动销假,假条不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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